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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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的通知
访问次数:9561 发布时间:2022-09-01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皖司发﹝2022﹞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对照省厅的通知要求,参照市律师协会前期印发的《律师管理规定选编》和《安庆市律师事务所制度汇编》,结合本所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律师事务所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架构。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决策、执业和监督机制,大中型律所要成立相应机构、小型律所要专人分工负责,同时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机制。要明晰负责人、合伙人在管理方面的职责,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确保议定事项的落实。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视情节按照管理权限对其负责人作出或提请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三、进一步强化执业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规范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履行行为,明确印章、函件、介绍信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保管要求,严格落实利益冲突审查等制度,做到统一接受委托,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归档,并及时录入安徽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本所的服务收费标准,办理弱势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要普遍减免律师服务费。服务收费标准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时公布市律协监督电话:0556-5701520。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此后每年1月30日之前重新报送备案一次。
各律师事务所落实管理责任情况,纳入执业监督检查内容,并作为评选表彰及推荐律师担任律师协会和其他社会职务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反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安庆市司法局 安庆市律师协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