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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高新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比选谈判公告
访问次数:4460 发布时间:2020-07-24
为保证高新区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经研究,按照高新区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现通过比选谈判方式聘请高新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现就该项目比选谈判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高新区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招标主体: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投标主体:3家及以上投标方参与,不足3家视为流标。投标方需为合法成立,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场所在安庆市区范围内,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4.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控制价:5.5万元/年;
6.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7.比选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9日上午12点前报名截止,采用电话预报名形式确定比选谈判的参加单位;7月30日下午15点,在高新区管委会2号会议室开标,投标方需带齐招标文件提前30分钟在会议室等待开标。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投标方至少有一名合伙人具有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或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的经验;
2.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3.投标方具有良好的法律人才,具有熟悉行政法规的律师团队,能够应对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
(二)服务范围
1.投标方需指派至少两位律师担任我方常年法律顾问。
2.受聘律师应对我方有关工作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我方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我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3.受聘律师应与我方建立联系制度。如我方因工作需要向受聘律师发出约请,受聘律师应及时赶赴我方并提供法律服务,因故不能前往应通知我方或另定日期。
4.提供法律宣传与培训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法律知识讲座,提升管委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水平。
5.招标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如为我方代理仲裁或诉讼案件,除合同约定外,原则上不再另行收费;如需另行收费,应本着优惠原则一事一议,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收费标准。
6.管委会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报价;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函。对是否完全同意招标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若提供超出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或超过服务要求的承诺也须明确具体;
4.投标方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与专职律师人数、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名单、主要合伙人资历及主要案例、之前参与政府法律服务情况及代表性案例等);
5.拟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6.拟派往我单位的顾问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个人简介(包括学历及职称、从业经验、个人典型案例、业务专长)和近3年执业经历等。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主体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在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评审方法
1.投标方陈述服务方案(采用PPT介绍);
2.由我方组织招标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评分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项目报价(15分)、业绩及获得的荣誉(20分)、服务方案(65分)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服务方案具体评分要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陈述;(2)草拟及审查法律文书的答复时间;(3)对突发事件法律事务现场咨询的应急响应时间;(4)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的收费标准;(5)律师服务团队的资历和工作经验;(6)律师服务团队的固定性及稳定性;(7)其他。最终评审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二位)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
联系人:周雨楠,0556-5367069,18155629206。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