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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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庆市2020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的通知
访问次数:4521 发布时间:2021-02-20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为规范律师行业先进典型评选工作,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律师工作热情,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能力提升、精神激励”为主线,以"弘扬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律师规范执业、树立行业先进典型”为主旨,全面推动我市律师行业“振风·扬航”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评选项目及推荐名额
安庆市律师行业2020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10个、“十佳律师”10名、“十佳青年律师”10名。严格坚持评选标准,达标名额不足10个的,按实际数量推荐评定。
四、评选对象
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五、评选程序
本项评选采用差额评选方式,程序如下:
(一)推荐(时间安排:2020年2月19日-2020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本通知评选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推荐本地区参评候选单位和个人,并将评选材料于3月12日前报至安庆市司法局律师科。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参评单位和个人直接报送评选材料至安庆市司法局律师科。
(二)评选(时间安排:2021年3月15日-26日)
1、初评(3月19日左右):安庆市司法局律师科会同市律师协会对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按照评分高低取前十名(基础分不得低于80分),提交安庆市律师行业党委讨论候选评选对象建议名单。
2、审核(3月26日左右):由安庆市司法局党组根据市律师行业党委提出建议名单确定侯选评选对象。
3、公示:经安庆市司法局党组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名单通过“安庆律师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公告之日起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侯选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对有异议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反映属实,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4、公告。公示结束后,印发命名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参加单位填写《“安庆市2020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评选申报表》、《“安庆市2020年度十佳律师”评选申报表》、《“安庆市2020年度十佳青年律师”评选申报表》,并逐级审核上报;
2、对照评选标准,形成自查评分报告,并填写“评分表”;
3、附自查报告中自评得分的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1、2项材料的电子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工作。
2、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将通知精神和评选条件广泛传达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评,树立先进典型。
3、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各单位在自评、推荐评分等阶段应严格遵照本通知的条件和程序,把好推荐审查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4、材料齐备、推荐及时。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备,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安庆市司法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