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14037 发布时间:2021-08-09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特别是德尔塔变异病毒加速传播,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结合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从严从紧、毫不松懈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
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律师行业做好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摸排和出行管理。各律师事务所要持续深入摸排7月7日以来有无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及其家属和共同居住人员),做好员工动态轨迹排查及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对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重合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的,一经发现涉疫风险,第一时间向所居住社区和市律协秘书处报告,并及时实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各项防疫义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防控和个人防护。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来访登记、测体温、查验安康码、佩戴口罩、消杀等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严格落实所内请示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律协秘书处。要教育引导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安庆,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城市。确需离开安庆的,须提前向律所和所在村(社区)申报,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要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鼓励上下班“两点一线”,做好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时的个人防护工作,倡导非紧急事项在疫情形势缓解后办理,或通过预约、网上、邮寄等形式办理相关业务。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报告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密切关注日常接触的亲属、朋友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密接者要主动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等健康管理。凡接到疾控部门排查通知的人员,要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积极配合排查工作。除自身特殊原因外,律师事务所应动员全体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组织引导全所员工符合接种条件的子女尽快接种疫苗。
三、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做好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对本所人员的管理、教育、引导和关爱,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广大律师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响应、带头做好自我和家庭的防疫防护工作,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遵守防疫政策指引,遇有紧急、特殊情况,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
律协秘书处联系人:琚平,联系电话:5701520。
安庆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6日